關于報送2025年因公出國(境)計劃的通知
校屬各單位:
根據相關工作安排,現開始報送2025年因公臨時出國(境)計劃,有關要求如下:
一、高度重視因公臨時出國(境)管理工作,根據工作實際,對于確有因公出訪必要的工作,堅持任務和效果導向,重點支持開展重大合作項目及專項任務,對于無實質任務的一般性訪問、考察性出訪等團組不予審批。
二、每個團組人員總數不得超過6人,在外停留時間(含離抵境當日)1個國家(地區)不超過5天,2個國家(地區)不超過8天,3個(及以上)國家(地區)不超過10天。
三、科研人員出訪團組,其成員應在同一課題組。出訪所需往返國際旅費、食、宿、公雜等費用應由省級(含)以上縱向課題經費支付(原則上不含橫向項目)。課題經費預算表中須明確列支國際交流專項經費,且經費額度足夠支付全部出訪所需經費。
四、認真填寫因公臨時出國(境)計劃表,學術訪問、科研合作、國際會議、外專局出國培訓團組均需列入年度計劃(國家留學基金委公派出國留學項目、吉林省教育廳高校教師海外研修項目等不列入計劃)。出訪團組如涉及校領導參團的,要在計劃表中標明參團校領導姓名,以便我處匯總相關信息,統一上報。
五、自2019年1月1日起,吉林省外事辦公室對于未按照規定上報年度出訪計劃的團組,一律不予審批。請各學院(部門)高度重視因公臨時出國(境)計劃申報工作,對于因公臨時出國(境)計劃漏報、錯報、逾期不報的學院(部門),視為2025年無相應出訪任務,學校不再辦理臨時提出的出訪需求。
六、各單位因公臨時出國(境)計劃,經本單位領導同意后將電子版發送至460496333@qq.com,郵件名稱為“xxx學院/部門-2025年 XX 學院(部門)國家工作人員因公臨時出國(境)計劃表”,紙質版由所在單位領導簽字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,請于2024年12月10日(周三)17:00前報送國際交流與合作處。
聯系人:孫博琳
聯系電話:85582404
辦公地點:東校區行政辦公樓505室
附件:2025年 XX 學院(部門)國家工作人員因公臨時出國(境)計劃表
長春理工大學
國際交流與合作處
2024年12月3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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