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» 通知公告» 關于印發《長春理工大學章程(2023年修訂)》的通知 發布日期:2023-11-17 閱讀次數: 次 校屬各單位: 根據《吉林省教育廳關于核準<長春理工大學章程(修訂稿)>的批復》(吉教法〔2023〕10號),《長春理工大學章程(修訂稿)》于2023年10月30日經教育廳核準通過。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,學校要將學習貫徹大學章程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來抓,深入開展各項工作,推進依法治校,完善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,推進學校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。現將《長春理工大學章程(2023年修訂)》予以印發,請遵照執行。 附件:長春理工大學章程(2023年修訂) 長春理工大學 2023年11月7日 相關附件 長春理工大學章程(2023年修訂)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