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開展2023年度長春市“高校文明杯”競賽活動 先進集體、先進個人推薦工作的通知
各基層黨委(直屬黨支部):
為進一步做好精神文明建設工作,提升師生文明素質,按照長春市委教育工委要求,結合工作實際,學校從即日起開展長春市2023年度“高校文明杯”競賽活動先進集體、先進個人推薦工作。具體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先進集體、先進個人及名額設置
“高校文明杯”競賽活動先進基層單位2個;
“高校文明杯”競賽活動優秀個人2名;
“高校文明杯”競賽活動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個人4名;
“高校文明杯”競賽活動“十佳”思政工作者1人。
評選標準
(一)先進基層單位評選條件
1.全面認真落實上級及學校各項規章制度,黨組織領導堅強有力,年度工作評比在學校屬優秀等級。
2.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扎實。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目標明確、計劃周全、措施具體、責任落實,全體教職員工普遍參與創建活動,為全校精神文明建設工作作出突出貢獻。
3.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成效顯著。教職員工精神面貌良好,形成了愛崗敬業、誠實守信、樂于奉獻的良好風尚。
4.出現意識形態問題、師德師風問題、安全責任事故,被學校黨委問責的單位,實行“一票否決”。
(二)優秀個人、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個人、“十佳”思政工作者評選條件
1.優秀個人:具體負責本單位或本部門“高校文明杯”競賽活動,或積極支持本單位或本部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,工作積極,表現突出,成績顯著;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個人:在精神文明建設工作中,主動作為,表現突出,品德高尚,示范帶頭好,引領作用強。“十佳”思政工作者: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,積極培育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熱愛教育事業,厚德博學,勤奮敬業,為人師表,業績突出,群眾威信高,是學校本年度先進工作者;主動承擔思想政治教育、管理、教學任務,堅持在教育、管理、教學第一線,在現職崗位或部門工作兩年以上;圍繞思想政治教育、管理與教學研究,積極探索與創新并取得優異成績。
2.思想政治覺悟高,牢固樹立“四個意識”,堅定“四個自信”,擁護“兩個確立”,做到“兩個維護”,模范遵紀守法。
3.道德品質好,清正廉潔,作風正派,勤于奉獻,團結同事。
4.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高度的責任感,愛崗敬業,忠于職守,業務工作成績顯著。
5.出現意識形態問題、師德師風問題、安全責任事故者,實行“一票否決”。
三、評比范圍
全校在崗正式職工(含人事代理)。
四、推薦辦法
(一)按照基層黨委(直屬黨支部)推薦,學校“高校文明杯”競賽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,報送學校“高校文明杯”競賽活動領導小組批準的程序進行。推薦的集體和個人需上報推薦表,事跡材料不少于2000字,以第三人稱撰寫。
(二)經學校“高校文明杯”競賽活動領導小組研究通過,確定參評長春市“高校文明杯”競賽活動的集體和個人。
五、推薦要求
(一)各基層黨委(直屬黨支部)要對推薦工作高度重視,精心組織。
(二)推薦時間:各基層黨委(直屬黨支部)于12月25日下班前將推薦的集體和個人申報表格電子版發送到郵箱187080283@qq.com,聯系人:遲舒文,電話:0431-85582204。
附件:
1.“高校文明杯”先進基層單位登記表
2.“高校文明杯”優秀個人登記表
3.“高校文明杯”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個人登記表
4.“高校文明杯”十佳思政工作者登記表
黨委宣傳部
2023年12月21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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